在喀什地巴楚县巴楚县友谊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胜利路与团结东路交叉口)附近,本站已经收录50个停车场,推荐其中最近的20个,分别为停车场,团结东路北侧停车场,友谊花城小区停车场,友谊花城小区停车场出入口等,具体信息看下表:

# 停车场名称 地址 距离 类型 评分 导航
1 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胜利路巴楚县友谊医院北侧约110米 164 地上停车场 4.1 🧭 导航
2 团结东路北侧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团结东路巴楚县阿亚提医院西侧约60米 395 临时停车点 4.2 🧭 导航
3 友谊花城小区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教育东路与胜利路交叉路口往北约90米 413 地上停车场 4.9 🧭 导航
4 友谊花城小区停车场出入口 喀什地区巴楚县教育东路与胜利路交叉路口往北约90米 413 停车场出入口 4.1 🧭 导航
5 胜利路东侧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胜利路巴楚县中医医院西侧约90米 499 临时停车点 3.9 🧭 导航
6 临时停车点 喀什地区巴楚县人民东路苏莱曼小区东南侧约70米 682 临时停车点 3.7 🧭 导航
7 鹿晖商城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文化东路鹿晖商城 683 地上停车场 4.3 🧭 导航
8 大众小区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 707 地上停车场 4.2 🧭 导航
9 巴楚华仁宾馆地上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文化东路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侧约120米 762 地上停车场 3.5 🧭 导航
10 星公馆西南侧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友谊南路苏莱曼小区南侧约200米 805 地上停车场 4.4 🧭 导航
11 大富豪主题宾馆北侧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友谊北路苏莱曼小区北侧约50米 856 地上停车场 3.6 🧭 导航
12 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友谊北路中杰幼儿园北侧约170米 1062 临时停车点 4.5 🧭 导航
13 晨光小区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友谊南路晨光小区 1089 地上停车场 3.7 🧭 导航
14 晨光小区停车场出入口 喀什地区巴楚县教育大道与友谊南路交叉路口往北约150米 1089 停车场出入口 4.8 🧭 导航
15 巴楚县泰和广场停车场出入口 喀什地区巴楚县文化西路巴楚县泰和广场 1126 停车场出入口 4.6 🧭 导航
16 巴楚县泰和广场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文化西路巴楚县泰和广场 1130 地上停车场 4.7 🧭 导航
17 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 1205 临时停车点 4.5 🧭 导航
18 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团结西路晨光小区西北侧约250米 1241 临时停车点 3.9 🧭 导航
19 新联未来城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迎宾南路新联未来城 1398 地上停车场 4.1 🧭 导航
20 新联未来城停车场出入口 喀什地区巴楚县人民西路与迎宾北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10米 1398 停车场出入口 4.6 🧭 导航

喀什地区部份区域停车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注意:大部分收费标准仅适用于公共车位和小区限价等情形,酒店、饭店等私营区域不受限价影响。停车前请务必咨询具体价格

# 停车收费规则详情
1
✈️ 机场
喀什徕宁国际机场停车场收费标准(自2026年5月26日0时起执行):依据《关于调整喀什市区停车场车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喀市发改字〔2013〕236号)执行。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免收费,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费,按累计时间进行计费。小车(9座以下含9座)每车每小时2元;大车(9座以上)每车每小时4元。夜间停车按每车每小时2元计费,最高不超过每车10元。摩托车、二轮、三轮电动车、自行车、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军警车、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实施作业的供水、供热、供电、广播、电信、园林、环卫、市政工程、煤气工程等抢修车辆及收投邮件的邮政车辆、殡葬车辆、残疾旅客车辆免收停车费。
2
📌 停车收费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停车占道费:临时车辆停车费半个小时内免费2元/小时,24小时内最高封顶36元。业主停车费为360元/年。
3
🛣️ 公共道路停车费用标准
喀什经济开发区丽景天成小区门外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喀什市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半个小时内免费2元/小时,夜间段(22:00—次日9:00)内最高封顶10元。月卡优惠:每月100元/车;年卡优惠:全年1080元/车。每户家庭仅限登记一辆车享受优惠价格,第二辆车按200元/月/车收费。
4
📌 停车收费标准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院内停车场(165个收费车位)收费标准:依据《关于调整喀什市区停车场车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喀市发改字〔2013〕236号)执行,即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免收费,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费,小车每小时2元,大车每小时4元;夜间停车按每车每小时2元计费,最高不超过每车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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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收费标准
市区公益性停车场所及占道(人行道)停车场收费标准: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免收费,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费,按累计时间进行计费。小车(9座以下含9座)每车每小时2元;大车(9座以上)每车每小时4元。白天时段(北京时间09:00—22:00)按上述标准收费;夜间时段(北京时间22:00—次日09:00)停车按每车每小时2元计费,最高不超过每车10元。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军警车、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实施作业的供水、供热、供电、广播、电信、园林、环卫、市政工程、煤气工程等抢修车辆及收投邮件的邮政车辆、殡葬车辆、残疾旅客车辆免收停车费。
⚡ 数据从网络行整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