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烟台海阳市海阳市中医医院(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文山街)附近,本站已经收录28个停车场,推荐其中最近的20个,分别为海阳市中医医院地上停车场,海阳市中医医院东南侧临时停车点,名人官邸停车场,停车场等,具体信息看下表:

# 停车场名称 地址 距离 类型 评分 导航
1 海阳市中医医院地上停车场 烟台市海阳市文山街9号 58 地上停车场 4.3 🧭 导航
2 海阳市中医医院东南侧临时停车点 烟台市海阳市海河路海阳市中医医院东南侧 143 临时停车点 4.9 🧭 导航
3 名人官邸停车场 烟台市海阳市俪水街99号 184 地上停车场 4.3 🧭 导航
4 停车场 烟台市海阳市海河路银河名座北侧约60米 184 临时停车点 4.6 🧭 导航
5 文山小区东南侧停车场 烟台市海阳市海河路文山小区东南侧 204 临时停车点 4.8 🧭 导航
6 明月广场东侧停车场 烟台市海阳市滨河路新元谊和居北侧约80米 244 路侧停车场 4.9 🧭 导航
7 海阳市博物馆地上停车场 烟台市海阳市文山街海阳博物馆 248 地上停车场 3.5 🧭 导航
8 海阳市妇幼保健院(北院区)停车场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海河路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48 地上停车场 4.7 🧭 导航
9 文山小区停车场 烟台市海阳市海河路65号 280 地上停车场 4.5 🧭 导航
10 公安小区停车场 烟台市海阳市文山街5号附1号 312 地上停车场 3.9 🧭 导航
11 公安小区停车场出入口 烟台市海阳市文山街5号附1号 312 停车场出入口 3.5 🧭 导航
12 新元谊和居停车场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方圆街道海阳路85号 347 地上停车场 3.7 🧭 导航
13 海阳市人民医院东北侧临时停车点 烟台市海阳市虎山街海阳市人民医院 408 临时停车点 4.3 🧭 导航
14 怡河新墅停车场 烟台市海阳市海河路96号 431 地上停车场 4.6 🧭 导航
15 天域城中央停车场 烟台市海阳市海阳路98号 434 地上停车场 5 🧭 导航
16 阳光花园(文山街)地下停车场 文山街3-1号附近 457 地下停车场 3.5 🧭 导航
17 停车场(滨河路) 烟台市海阳市虎山街金宇海韵广场东北侧 520 临时停车点 4.9 🧭 导航
18 海阳市人民医院地下停车场 烟台市海阳市海阳路73号 529 地下停车场 5 🧭 导航
19 盛泰俪水花园停车场 烟台市海阳市丽水街1号 531 地上停车场 3.8 🧭 导航
20 新途小区停车场 烟台市海阳市海河路102号 568 地上停车场 4.3 🧭 导航

烟台市部份区域停车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注意:大部分收费标准仅适用于公共车位和小区限价等情形,酒店、饭店等私营区域不受限价影响。停车前请务必咨询具体价格

# 停车收费规则详情
1
🛣️ 公共道路停车费用标准
长岛综合试验区车站、码头停车场收费标准:小(中)型机动车1元/半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30元;大型机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的两倍计费;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减半计费。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小(中)型机动车1元/半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20元,夜间收费额最高不超过5元;大型机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的两倍计费;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减半计费。计时收费时段:白天指当日7时至20时(含),夜间指20时至次日7时(含)。跨时段停车的,按白天夜间分别累计计费。
2
🛣️ 公共道路停车费用标准
市区范围内(不含蓬莱区、长岛综试区)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除机场、火车站、码头等部分重要交通场站外):小(中)型机动车1元/半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20元,夜间收费额最高不超过5元;大型机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的两倍计费;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减半计费。计时收费时段:白天指当日7时至20时(含),夜间指20时至次日7时(含)。跨时段停车的,按白天夜间分别累计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场(交通场站停车场、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场除外)每次停放30分钟(含)内免收停车服务费。对新能源号牌汽车,每日(连续24小时为1日)在同一个公共停车场或道路泊位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服务费。军车以及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等在各类停车场停车免交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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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车站停车费用标准
火车站停车场收费标准:小(中)型机动车每半小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30元;大型机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的两倍计费;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减半计费。
4
✈️ 机场
烟台国际机场停车场收费标准:小(中)型机动车,首个半小时内2元;超过首个半小时,按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计费,每小时5元。连续停放的,第一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30元,第二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40元,第三个24小时起每24小时收费额均不超过50元。大型机动车,首个半小时内5元;超过首个半小时,按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计费,每小时10元。连续停放的,第一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60元,第二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70元,第三个24小时起每24小时收费额均不超过80元。在停车场停放15分钟(含)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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