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地址:广西灌阳县灌阳镇兴灌路45号
联系电话:0773-421890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00-12:00,15:00-18:00
业务范围:事故处理,电子监控违法处理
详细地址:灌阳县黄关镇滨江路9号
联系电话:0773-4032545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00-12:00,15:00-18:00;(每周二法定工作日可办理本乡镇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注册登记。)
业务范围:电子监控违法处理,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驾驶证补换领
业务描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注册,驾驶证补换证、非现场违法处理
详细地址:灌阳县新圩镇241国道
联系电话:0773-4037715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00-12:00,15:00-18:00;(每周一法定工作日可办理本乡镇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注册登记。)
业务范围:电子监控违法处理,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驾驶证补换领
业务描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注册,驾驶证补换证、非现场违法处理。
桂林其它违章处理点
详细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129号
联系电话:1930773111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7:00
业务范围:驾驶证注销,体检,事故复核,事故处理,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驾驶证信息变更,驾驶证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一般程序处理,电子监控违法处理,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违法消除,驾驶证补换领,现场违法处理
详细地址:兴安县G241线界首镇人民政府北侧
联系电话:0773-6095106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00-12:00,15:00-18:00
业务范围:电子监控违法处理,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驾驶证补换领
详细地址:桂林市兴安县322国道1578公里800米处
联系电话:0773-6216676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00
业务范围:驾驶证注销,能力测试,理论考试,安全文明考试,用户注册及申诉,二手车过户,车辆转出转入,变更所有人,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变更车身颜色,变更使用性质,变更发动机/车架,互换号牌号码,抵押/解抵押,报废/注销/出口,驾驶证延期,驾驶证恢复,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电子监控违法处理,机动车补换领,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新车上牌,驾驶证补换领
详细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四塘镇政府西南(106县道东)
联系电话:0773-5201968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30-12:00,14:00-17:00
业务范围:电子监控违法处理,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驾驶证补换领
业务描述:办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注册受理时间及范围: (一)受理时间:每周三(法定工作日) (二)受理范围: 1、仅限办理本乡镇车辆所有人名下车辆登记。 2、受理摩托车(不含进口摩托车和摩托车排量为150CC及以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查验业务。
详细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66号
联系电话:1930773111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3:30,14:30-17:00
业务范围:体检,电子监控违法处理,驾驶证补换领
业务描述:免检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交管“12123”办)
详细地址: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
联系电话:18877338122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00-17:10
业务范围:事故处理,电子监控违法处理
业务描述:事故处理、违法处理
详细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554乡道与Z014交叉口北100米
联系电话:0773-7432251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30-12:00,15:00-18:00
业务范围:电子监控违法处理,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驾驶证补换领
详细地址:龙胜县体育路5号体育综合楼8层F区142-147窗口
联系电话:0773-7514713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00,周六:10:00-12:00,14:00-16:30
业务范围:一般程序处理,电子监控违法处理
业务描述:联系电话为政务中心电话,可在接通后请接线员通知违章处理窗口人员接听。
详细地址:阳朔县兴坪镇新榕街38号
联系电话:0773-8702254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00-17:00
业务范围:电子监控违法处理,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驾驶证补换领
详细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10号
联系电话:0773-2830198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00-12:00,14:30-17:30
业务范围:电子监控违法处理,驾驶证补换领
业务描述:免检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交管“12123”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