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地方的电动车新规从8月1号正式实施。我国对现有的电动车进行管理以及规范的完善,现在各地对电动车颁布更加具体的要求和规定,每个地区的电动车管理规定有所不同,因此车主应该更加严格遵守规定,及时了解本地新的规定标准。

1、湖南永州市冷水滩区发布《关于禁止销售非法非标低速电动车的通告》中,从8月1日起,严禁全区任何企业或者个人销售非法非低速电动车,并且要求电动车销售企业和经营门店在显著位置处标明电动车的属性和使用风险等。自2022年7月2日起,全区非法非标低速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公共场所停放。

2、河南驻马店发布《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交通出行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应当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佩戴安全头盔。

3、深圳市光明区发布的《深圳市电动车管理规定(试行)》中规定,监管部门将会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设施的检查力度;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市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禁止改装电动车,加装车篷、车厢等。

新国标电动车什么时候实施?

新国标电动车于2019年4月15日开始实施的。对于新国标电动车的标准,相比较以前规定更为严格,将原来的电动两轮车重新划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类。在关注新国标的基础上,车主们还应该及时了解地方性的电动车新规,以免造成大家出行的不便。具体的新国标规定需要查询《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