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电动车便于出行,因此电动车近年来成为最受欢迎的交通工具之一,也正因如此导致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的趋势,所以民法典对电动车充电作出了以下的规定:

1、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电动车主要停放在室内、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导致火灾发生后相关人员难以逃离现场,造成严重的危险事故。

2、禁止在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电动车充电更是导致起火的重要原因,将电池拿回家中进行充电,或者在楼道处进行充电,或者飞线充电都是危险行为。

3、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如果发现自家楼道里电动车充电,可以打110进行管理。公安部消防局是会对这种现象进行清理整顿,并且对使用者进行教育或者处罚,民典法明确规定不能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