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情况下注销车辆所需要的手续是不一样的,以下是符合注销车辆要求的情况:

1、机动车已经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

2、机动车尚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

3、机动车是损坏、遗失的状态;

4、机动车处于已经转移或者转卖,已经不在名下的状态;

5、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

6、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

车辆已经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

1、需要在报废期满前,带上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到车管所提出报废申请,填写《汽车报废通知书》;

2、然后到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等待工作人员核对信息,拆解机动车,并开具《车辆报废回收证明》;

3、持回收证明到车管所注销机动车档案。

机动车尚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

带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报废单》。

车辆是损坏或者遗失的状态下的情况

需要先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成功立案后的六个月内没有找到车辆,公安机关将会开具机动车丢失证明,然后携带相关证明到车管所注销。

车辆处于已经转移或者转卖

需要带上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牌、车主的身份证以及《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到车管所提交申请 。

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

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机动车出境证明。

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

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局的退车证明。

车辆到报废期不去注销的后果

1、车主购买新车后不能上牌照;

2、若在报废前有尚未处理的违章,将影响到驾驶证年审和换证;

3、若被交警发现将会面临罚款和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4、强行报废,其费用将有车主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