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地区的绿牌电动车是从2023年的1月1日开始就停止使用了的,根据《浙江省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备案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从备案这一天开始算起满7年的就不可以上路行驶了。如果还不到七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则从2023年的1月1日开始不能继续使用。

过了过渡期之后悬挂过渡期牌照的非标电动车,如果继续上路行驶比较警部门查的,根据规定是会责令其改正,而且会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驾驶员拒不改正,那么交管部门是可以依法没收其非标电动车的。

过渡期后非标电动车处理方法

所以在温州地区悬挂了过渡期绿色牌照的电动车现在已经不可以使用,对于这样的电动车,驾驶人是可以通过一些方式将其给处理掉,比如可以直接卖废品,或者也可以通过置换的方式处理掉。现在很多品牌电动车都推出了以旧换新,旧电动车可以折一部分的价格,这样就可以花更少的钱购买新国标的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