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地区新国标电动车的规定是从2019年的4月15日开始就实施了,也就是说从这个日期开始购买的电动车符合新国标的规定才可以办理注册登记,而那些没有办理注册登记,不符合新国标规定的电动车就不可以上路行驶。

根据《云南省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超标的电动车将在2023年的4月15日到期,也就是说从2023年的4月15日开始超标电动车就不可以继续上路行驶了。云南地区超标电动车悬挂的牌照是白底红字的,这样的电动车过渡期结束之后是需要强制报废的。

过渡期结束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会被处罚

如果过渡期结束之后,继续驾驶超标的电动车上路行驶,被交警发现是需要接受处罚的,会强制进行报废,而且会处于一定的罚款,所以千万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其实过渡期结束之后的超标电动车,是可以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来换取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这样就可以正常上路行驶了。